{{ $t('FEZ002') }}教務處|
該科缺曠事假超過1/3者請先參加補考
請假取得補考資格後登錄補考成績
學期結束該科缺曠事假超過1/3者撤銷補考資格
114學年度第2學期 高三學期補考 注意事項
一、考試時間:114/5/13(三)~115/5/14(四)。
二、考試地點: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三、考試座位及考試科目,如附件。
若有漏排座位及考試科目錯誤,請於5/12(二)16:00前至教務處教學組更正。
四、考場規定:
1. 應考時需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始准進入考場,未攜帶者→一律零分計
算並視同缺考。
2. 考試鈴響始得入場應試,超過10分鐘不准進入考場,作答30分鐘後始得
離開考場。
3. 攜帶手機進入試場者該科以零分計算,考試作弊、冒名頂替參加考試被發
現者依校規嚴格處分。
4. 試卷考後要全部交回,不得帶出考場。
5. 應考時請務必攜帶2B鉛筆及橡皮擦、原子筆。
※ 請填寫114學年下學期的班級及座號,並書寫姓名。
五、考試範圍:考試範圍皆為114學年下學期之上課內容。
非筆試補考請至學校網站觀看公告(https://www.bmsh.tn.edu.tw/nss/p/index)
六、補考請假規定: (請下載請假單並附上證明文件)
1. 若學期補考期間因公假、喪假、重大傷病......等無法參加考試者,
請於5月18日(一)12:00前完成請假程序。
2. 如期限內無法完成者,也需在時限內電話通知教學組或由導師轉達,
之後再完成補件。
3. 教學組將擇期舉行補考,通知同學補考。
七、以上若有疑問,請至教務處教學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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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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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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