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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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文化部114年11月25日文創字第1143032177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開闊青年視野,文化向下扎根,自114年發放16-22歲文化禮金時,同步推動13-15歲試辦措施,鼓勵青少年走入博物館、畫廊或劇場等藝文場域,進行具有思考的消費,以培養藝文鑑賞品味。
三、旨揭114年文化幣領用資格、額度及方式詳如下:
(一)領用資格:1、16歲至22歲青年:出生日期在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的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以及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的配偶並取得我國居留許可者,每人可領取1,200點文化幣。2、13歲至15歲: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的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每人可領取600點文化幣。
(二)領用方式:手機下載「文化幣」APP,完成註冊登記及身分驗證後,即可領取使用。文化幣1點等同於新臺幣1元,透過掃描QRCode方式消費抵用。無手機的青年朋友,也提供洽詢客服申請紙本QR-code即可消費的方案。
(三)可使用地點:用於逛博物館、聽音樂會、看表演、實體書店買書、看國片、看本國籍歌手演唱會、唱片行、文創園區或市集、手作DIY或文化體驗旅程。全國22個縣市共有超過1萬個藝文消費點。
文化幣宣傳圖卡、懶人包、海報、宣傳影片及相關電子檔請至雲端連結下載:https://reurl.cc/3bYGRR,敬請鼓勵符合資格學生領用。如有相關事宜請逕洽文化部承辦人劉小姐,電子信箱:Qute1020@moc.gov.tw、電話:02-8512-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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