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一般教師|
各位社員好: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轉知內政部訊息,為建立合作社理、監事及職員正確合作社制度理念,並強化合作社專業知識,健全合作社之社務、業務及財務,以發揮合作社應有之功能。
鼓勵社員自由參與研習,強化各級合作行政人員之輔導知能,促進員生社社務發展。
詳情請參閱附件檔案開課資訊。
如參與實體課程,需加會教務處或學務處核予公假,所需之差旅費用由員生社經費支應。
請欲參加者先向文書佩瑜告知(分機214),以便掌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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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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