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一、依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7月30日南市社家字第1131048090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青少年兒少法治觀念、提升其自我保護能力,提醒青少年學生人身安全之重要性,透過網站、跑馬燈或布告欄等,運用附件兒少性剝削防制及反毒宣導標語「兒少性剝削防制,人人有責-兒少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兒少隱私照片;拒絕毒品危害,生活多彩多姿」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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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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