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申請補考期限為2/19(一)-2/21(三)16:30以前。
A.到教務處領取補考申請單。
B.補考申請單請家長、導師簽名,檢附相關證明。(公假公文或大型醫院診斷證明)
C.在補考申請期限內送至教務處試務組。
2.考試時間與考程表於2/22(四)個別通知學生,請留意學藝群組訊息。
有任何疑問,請至教務處試務組詢問,謝謝。
{{ $t('FEZ003') }}2024-02-17
{{ $t('FEZ014') }}2024-03-18|
{{ $t('FEZ004') }}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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