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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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12學年第2學期請用印簽名「合格者清冊」、113學年第1學期助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請 查照。
說明:
一、112學年第2學期助獎學金:
對象沿用112學年第1學期舊生,112-2「合格者清冊」pdf檔請 學校承辦師長寒假期間查收e-mail,
1.開學時,如有轉學或休學或退學之學生,請務必e-mail告知取消其申請資格,並將已用印簽名之合冊正本修改人數及金額,修改處務必請加簽姓名;或是請基金會重新製作更新版之「合格者清冊」pdf檔。
2.請於113年3月7日前,掃描A3尺寸「112-2合格者清冊」pdf檔正本彩色版至基金會public@gycf.com.tw
※正本請學校保存,不需要郵寄掛號至基金會!
※請學生簽名前,再次確認資料無誤,如有錯誤,請於錯誤處畫2條橫槓,並於空白處更正正確及加簽姓名,感謝!
學校端(要完成以下4項)
□1.學校關防大印 □2.各主管簽名 □3.各主管蓋職章 □4.各主管簽西元年月日
學生端(要完成以下1項)
□1.學生簽名
二、113學年第1學期助獎學金:
因應某些學校想讓學生提早準備申請應備文件,故即日起開放申請,收件截止日依照身分別分如下2個期限
A.截止日113年4月5日: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子女」、「中低身障」、「弱勢兒少」
B.截止日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15日: 「弱勢家庭子女」、「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
※基本上學生只需看『步驟3.【申請書】之P7應備文件第1至第9項』或查看「附錄二-應備文件第1至第9項」,即可了解如何申請,如需了解填列步驟注意事項及相關提交日期,請直接查看「附錄三-簡易填寫、列印、上傳步驟(高中職至大學)」。
(一)平均成績及名額:
助獎學金申請對象為高中職至大學。大學平均成績75分以上,高中職平均成績60分以上(成績務必達標)。助獎學金各校可申請名額,請查閱附錄一。
備註:113-1的名額跟112-2之合冊名額一樣,其中如有「112-2之大學4年級舊生、高中職3年級舊生」將於113年6月份畢業,請勿申請113-1助獎學金(因畢業生、延畢生皆無法申請助獎學金),其畢業生從缺之名額請找其他學生遞補申請(目前就讀大學1~3年級的學生、高中職1~2年級的學生)。而原本「112-2之大學1~3年級舊生、高中職1~2年級舊生」於113-1尚在就讀,故可延續申請(需重新提交113-1之所有應備文件),以上不管是遞補之新申請學生或舊生,皆須重新提交應備文件。
(二)一律採用郵局存摺帳戶:
1.新申請學生請務必提交郵局帳戶存摺封面,
2.舊申請學生請使用原始提供(112學年第2學期)之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如非郵局帳戶者,請更換成郵局帳戶。
3.請務必告知學生自簽名印領清冊起至匯款助獎學金前,請勿更改姓名及帳戶資料,否則將取消該筆助獎學金。
(三)請學生及承辦師長務必至基金會官網「最新消息-文件下載專區」下載所有更新版相關申請表件:
1.2024/4/5前學生相關填列流程如上圖
2.2024/4/5前、2024/5/1至2024/5/15前,請承辦師長彙整合併各學生提供之「113-1申請總表(內含應備附件一至九)」excel檔,至單獨一個excel大表(下列稱「申請總表大表」):備註:自行按照順序歸列學生編號資料,假設貴校有10位學生,則113-1申請總表excel檔大表就會有10列各欄位學生資料,及內含編號 No1.至編號 No10.的家庭成員各欄位資料(例【申請總表】的編號1號學生對照【編號 No1.家庭成員】填列;【申請總表】的編號2號學生對照【編號 No2.家庭成員】填列,依此類推)。
1.彙整「應備文件」pdf彩色掃描檔及相關電子檔(例申請總表excel、自我專長影片)上傳敝基金會雲端:
(1)紙本彩色掃描pdf檔:
經師長承辦人核對各學生「應備文件」紙本全數繳齊無誤後,請各學生按照步驟3.【申請書】之P7應備申請文件第1至第8項(或查看附錄二)依序排列,並掃描成彩色pdf檔。
(2)鼓勵提交,非必備文件:
如有提供「自我專長」電子檔(影片),請記得加附自我專長相關資料之同意書正本彩色掃描檔(附件四之三)。
三、2024/2/1前,
1.尚未至廣源慈善官網會員專區註冊會員之師長:勞請抽空上網註冊會員,方便日後上傳學生所有申請應備文件。操作步驟,請查閱e-mail。
2.尚未加入廣源慈善line群組之師長:
勞請抽空掃描QR CODE加入,方便e-mail檔信時,即時得知最新消息,及方便基金會統一回答相同問題。
3.112-2及113-1如有更換新承辦師長:
勞請務必e-mail告知姓名、職稱、電話、e-mail、處室,並加入上述官網註冊會員、line群組,方便連絡及相關作業,感謝!
四、身分別及提交期限注意事項:
(一)「弱勢家庭子女」、「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要提供的「112年度」所得稅清單、財產清單,必需等到113年5月1日過後,才有辦法申請到,故有2種做法如下(請擇一):
1.替換掉「弱勢家庭子女」、「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這2個身分別的學生。
2.如堅持要讓如上這2個身份別的學生申請,則請
(1)2024/4/5前一樣照公文原定計畫,先將可審件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子女」、「中低身障」、「弱勢兒少」這5種身份別的學生所有應備文件先上傳至雲端,供基金會複審。
(2)2024/5/1至2024/5/15前,將剩下的「弱勢家庭子女」、「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這2個身分別的學生所有應備文件上傳至雲端供基金會複審。
3.勞請上傳雲端後,務必告知基金會,因此系統無告知功能,無法知道何時有何校上傳資料。
備註(1):
「全戶定義者」正常情形包含以下 6 項:
1.(1)申請學生本人(包含未婚或離婚或喪偶)、(2)已婚之學生本人(需加計其配偶)、
2.學生之父母且為監護人(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無論是否同戶籍)、
3.監護人(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無論是否同戶籍) 且無勾選「特殊情形」、
4.與學生同戶籍之祖父母(無論是否已婚或離婚或未婚或喪偶)、
5.未婚之兄弟姊妹(未婚無論是否同戶籍;離婚或喪偶視為「未婚」之兄弟姊妹)、
6.已婚且同戶籍之兄弟姊妹
備註(2):
「弱勢家庭子女」、「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提供的112年度『全戶』之所得稅清單,計算規定如下:
1.平均每人每月所得要低於NTD15,366元。(指該年度全戶之加總金額/12個月)
2.平均每人動產標準金額NTD112,500元以下。(此為公式套出利息收入換算本金)
3.全戶不動產總值NTD6,500,000元以下。
五、請幫忙宣導及鼓勵受補助學生:
1.主動與基金會聯絡,奉獻自我專長。
2.如可行,抽空錄製1至2分鐘版聲音檔或影片檔或文字版之學習心得,或其他想對捐贈人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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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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