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一、依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4月13日南市衛心字第1120058712號函辦理。
二、新興毒品種類日益增多,販毒者透過多元社群平台、通訊軟體及網購通路進行販售,為加強宣導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製作此表說明新興毒品名稱、作用及危害,請各校廣為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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