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壹、依 據:國立北門高級中學生自主習實施規範
貳、計畫目標:為落實十二年國教新課綱「自發、互動、共好」理念,增進本校學生自主規劃學習內容、提升口語表達能力、奠定終身學習基礎。希望藉由競賽活動使學生更重視學習成效的呈現及學習心得整理,也讓學生有互相交流、彼此借鏡及經驗傳承的舞台,促進自我實現與同儕共好的目標。
叁、辦理單位:國立北門高級中學學務處
肆、辦理方式:
一、實施對象:本校一、二年級學生,由指導教師推荐或學生主動報名參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4月14日(五)止,繳交報名表於學務處自主學習工作小組。(個人或以組別報名均可)
三、評 選:
(一)時間 : 112年4月21日(五) 下午13:20~15:10
(二)地點 : 教學資源中心1F討論室
(三)方式 : 採自主學習成果發表短講方式,報名同學上台發表自主學習成果,每位同學5~8分鐘。上台序號於112年4月20日(四)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四、競賽評分標準:
(一)名 稱:佔10%(名稱是否清楚)。
(二)自主學習成果內容:佔30%(簡述能否包含主題及結論並傳達重要資訊:知識及技能成長的程度…)。
(三)證明文件:佔40%(學習主題、探索過程的整理、結果的分析與結論、改進的方向及策略,學習心得及收穫的呈現等,評分標準如附件二)。
(四)發表呈現的簡報(PPT):佔20%
五、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自主學習輔導老師協助評審。
六、獎勵辦法:
(一)特優與優選各三名,頒發獎狀乙紙並記嘉獎貳次,以資鼓勵(作品未達錄取標準,以從缺處理)。
(二)佳作數名,頒發獎狀乙紙並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三)得獎作品得刪除個資及隱私,重製成公開版本後,於校內成果展發表,並於學校網站公告,作為自主學習優秀範例。
七、規定事項:
(一)若發現違反學術倫理如抄襲等情事將收回獎勵,並視情節研議依校規處置。
(二)參賽同學應同意將參賽作品提供本校師生觀摩並繳交檔案授權使用同意書(如附件一)。
(三)評分標準請參考附件二,評量尺規及評分表。
八、本計畫實施所需之各項經費由學務處相關業務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計畫說明中未盡事宜,得由教務處、學務處、輔導處、圖書館討論後決議。
十、本計畫陳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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