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課程簡介:為推廣法學教育,增強從事相關職務及一般社會人士所需法律知能,特別是可提供非法律系畢業的人士取得報考律師、民間之公證人或其他相關證照之資格。
二、相關規定:依考選部規定,非法律相關科系欲參與專技高考律師考試者,應曾修習官網公告之法律科目至少7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20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者。附註:修畢此學分班之課程且符合規定者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三、上課時間:112年3月27日至112年8月7日。
四、上課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國際研究大樓(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五、更多課程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或至本校推廣教育課程資訊入口網查詢:https://ceo-ogiaca.nsysu.edu.tw/。
六、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推廣教育組黃思萍小姐,電話:07-5252000分機2653,電子信箱:siping.huang@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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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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