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0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102782號函辦理。
二、該團為培育傑出青少年音樂人才,透過甄選活動,遴選臺灣優秀青少年音樂家,優勝者將可與該團一同演出協奏曲音樂會,豐富演出經驗。
三、報名資格:
(一)具我國國籍。
(二)出生日期為民國88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期間者(年齡為12至23歲)。
四、徵選樂器:鋼琴。
五、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止,並須完成檔案上傳。
六、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相關報名步驟及規定請詳閱甄選簡章)。
七、以上未盡事宜或甄選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團承辦人員周小姐, 電話: 02-2578-6731#725;E-mail :peggychou.tso@gmail.com。
八、檢附原函及甄選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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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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