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23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10683608號函辦理。
二、為傳遞少年輔導委員會推動少年輔導、預防偏差行為工作精神,藉由意象LOGO設計徵圖,發揮少年創意及想像力,藉以宣揚服務理念。
三、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設籍本市12歲至18歲少年。
(二)分國中及高中(職)2組(不在學少年可參加同齡組別)。
(三)設計內容:以「青春」、「活力」、「希望」等少年相關形象為元素自由發揮,作品應包含「臺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字樣。
(四)評選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共同評審─設計意象契合性40%、創意及整體造型、色彩應用及美感、多元應用延伸性等各20%。
(五)獎勵辦法:
1、第1名:每組1名,各頒發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統一超商禮券及獎狀。
2、第2名:每組1名,各頒發3,000元統一超商禮券及獎狀。
3、第3名:每組1名,各頒發2,000元統一超商禮券及獎狀。
4、佳作:每組2名,各頒發1,000元統一超商禮券及獎狀。
(六)作品規範(詳附件活動計畫)
(七)應繳資料:投稿作品、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切結書。
(八)得獎公布:得獎名單預定111年7月中旬於「臺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公布,並通知領獎事宜。
(九)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6月20日止。
四、檢附「臺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意象LOGO設計徵圖活動」計畫、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切結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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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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