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1年5月2日南市財綜字第1111750319號函辦理。
二、房屋稅開徵相關事宜:
(一)111年房屋稅開徵囉!繳納期間為5/1-5/31,早繳早安心。
(二)請多多利用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APP繳納,防疫免出門,安全又便利。
(三)稅單遺失或沒收到者,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或以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限金額3萬元以下)至櫃臺繳納。
(四)受疫情影響房屋稅繳納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五)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檢疫,無法於規定期間(111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內完成申報繳納稅捐者,延長申報繳納期限。
(六)111年5月房屋稅開徵,為鼓勵臺南市納稅義務人使用線上查繳稅、行動支付(遠端)、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tax.nat.gov.tw)等免出門方式繳納房屋稅,財政稅務局舉辦抽獎活動,詳情請洽該局官網。
三、宣導期間:即日起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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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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