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條及第29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二、「111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3、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二)參加類組:分為實驗教育組及非實驗教育組,每組再依教育階段別分成國小、國中及高中,並設計適合該類組學生之教案。
(三)評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8項。
(四)辦理期程:
1、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1日(二)凌晨23時59分截止。
2、評選成績公告:111年9月30日(五)前公告。
3、頒獎典禮:預定於111年12月7日(三)辦理。
三、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轄學校相關教師等踴躍報名參加。
四、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張玉韻小姐,聯絡電話:04-2218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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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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