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場館111年3月4日歌劇院藝教字第111100027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針對華文音樂劇原創作品徵件,提供演出場地、製作經費、創作顧問、製作團隊、行銷宣傳及商轉巡演等資源,規劃共兩年兩階段創作支持。
三、徵件活動辦法受理收件日自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中午12:00止;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明之自然人皆可申請。請逕至歌劇院官網https://npacntt.tw/n05kUB66 報名,或洽本該場館藝術教育部黃小姐,電話:04-2415-5832,Email:yhhuang@npac-ntt.org。
{{ $t('FEZ003')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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