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1.補助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
2.補助名額:3,000名。
3.補助對象:針對初考領駕照之學子(須出示學生證),並於補助期間內報 名參加臺南地區任1家機車駕訓班(目前共5家)完成訓練 及考取駕駛執照,即符合申請規定。
4.補助金額: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疊加每位參訓學生補助訓 練費用1,300元,亦即可享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新臺幣 (下同)1,300元及臺南市政府補助1,300元,共可獲得補 助費用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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