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一、申請條件:僅限『低收入戶(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60分以上);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1年1月、2月、3月之三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目前雖尚未取得低收入戶資格,但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復或申請者,亦可先提出申請。
二、本學期助學金額度:每人新台幣三千元。
三、申請方式:至【教官室】領取並填寫申請書,並於收件截止日: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繳交。
四、申請或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教官室 張先生(06-7222150分機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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