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試務組
{{ $t('FEZ002') }}教務處|
部分科目因曠課或事假的缺課節數,逾科目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規定:「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1.請假相關事宜請洽學務處校安中心(教官室)。
2.畢業學分相關問題請自行查閱欣河系統,或詢問教務處註冊組。
3.今日起寄發預警通知掛號信,下次統計日期為01/20(二),為正式零分名單,不另行公告校網。

{{ $t('FEZ003')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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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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