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因本陳情案不具名且非違規案件,故於校網張貼公告說明如下:
一、註冊組原本將重補修排在1月和4月的假期,這都是請老師放假時回來上課。當有些老師時間上無法配合,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在開設的25門課之中有2門安排與補考同天。
二、若補考兩日不安排重補修,學生這次可選的學分總數將從最多10學分減少為最多8學分。
三、正如陳情信所提到,註冊組已在選課前的公告提醒同學參加補考就不能選本時段重補修,請同學審慎考慮。另外註冊組考量到依照過去經驗補考出席率並不高,這樣的安排能讓不參加補考的同學多一個時段可以重補修學分。
四、上課老師的說法沒有問題,同一個時段學校提供補考或重補修讓同學選擇,如果同學覺得補考有利,就去參加考試,未來也少一些科目要重補修;反過來說,若覺得補考沒有把握,就繼續上課以取得學分。不應該出現同時取得補考科目和重補修科目學分這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情況。
{{ $t('FEZ003') }}2025-02-07
{{ $t('FEZ004')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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