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重補修能夠取得學分,重要性接近期末考、學期補考,退費規定跟輔導課、營隊不同。
二、詳細條文請參考112.08.29校務會議紀錄(以下節錄自p.5):
退費標準: 重(補)修專班、自學輔導班、高三自學輔導班開班後,除因以下四點導致無法修課之外皆不可申請退費:
1.公假(學校薦派)。
2.喪假(因三等親內血親喪亡)。
3.病假:含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等。以上假別需檢附"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包含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或地區性醫院之證明,一般診所之 收據不具申請退費效力。
4. 其他不可抗力之意外事件。
三、請將申請依據(1~4第幾點)、相關證明、"本人郵局帳號"寄至註冊組信箱以辦理退費。
bmsh222@bmsh.tn.edu.tw
{{ $t('FEZ003') }}2024-01-23
{{ $t('FEZ004')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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