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3749號函辦理。
1、參加對象:高級中等學校教職員(含學務創新人員)、學生家長。
2、研習重點:
(1)藥物濫用法律及政策說明。
(2)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分齡補充教材運用說明。
(3)新興毒品樣態辨識能力及處理技巧。
(4)藥物濫用案例及處遇(親師、親子溝通技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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