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第十一點、第十二點(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20日臺教資(五)字第1120061984號函轉行政院112年6月19日院授數政府字第112400096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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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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