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1.依教務處相關規定辦理。
2.請尚未完成愛校服務者於11月24日前完成,逾時者依本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第十點第十項辦理。(記警告乙次)。
3.若有問題者,請至教官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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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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