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說明:
一、依據 112 年行政院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8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033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模組為教育部及交通部合作開發,以「危險感知能力、用路倫理與責任、步行與運具使用、交通知能與科技運用、交通事件應變」等五大面向,發展國小低、中、高年級及國中、高中的交通安全校訂課程(內含交通安全教育指引手冊,交通安全教案手冊),該課程模組已置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平臺(https://cirn.moe.edu.tw/Issue/FilePage.aspx?%20sid=25&id=120&mid=12700),請鼓勵貴校教師善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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