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12年4月28日南大教育字第1120007472 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 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 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本署委託國立 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計畫。
三、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 員培訓課程、認證考試相關資訊可至計畫官網查詢: https://ipse.ntcu.edu.tw/。
四、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依下列順序聘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 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 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
五、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逕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 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 (一)培訓課程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6)2133111分機192, email:tphht2022@gmail.com (二)認證考試聯絡人:游先生,電話(06)2133111分機179, email:tphht2021@gmail.com。
{{ $t('FEZ003')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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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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