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2年1月13日南大教育字第1120000592 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 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 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本署委託國立 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計畫。
三、112年度預計辦理4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 程(詳參附件1),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200名,每梯次培訓 課程為36小時,報名資格如下: (一)年齡:年滿20歲者。 (二)具備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1、閩南語文組: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 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 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2、客語文組: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 以上證書。
四、112年度預計辦理8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 業,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100名。(詳參附件2)
五、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依下列順序聘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 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 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
六、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連絡電 話:(06)2133111分機192。信箱:chenyenjen@mail.nutn. edu.tw。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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