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115學年度教室布置比賽實施要點
一、目 的:為美化及提昇校園品格教育學習情境,並啟迪同學創作潛能,發揮團隊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二、內 容:以各班教室及走廊範圍作整體設計,須妥善利用教室後方布告欄。
三、共同項目(列入評分):
(一)教室擺設及資源回收標誌:
(二)櫥櫃內部擺設:
櫥櫃內部要打掃清潔,存放之物品擺設整齊。
四、參考項目(各班彈性調整,不列入評分):
(一)班級生活公約:
(二)學生園地:
五、獎勵辦法:
(一)評審人員:由學務處敦聘全體導師共同參與評分。
(二)每年級第一名班級頒發禮券10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如作品素質落
差太大,經該年級評審委員決議後得從缺。
(三)獲獎班級除頒發禮券及獎狀外,由訓育組建議導師為各班有功同學辦理敘獎。
六、獎金:合作社賣場禮券
項目 | 金額 元 | 備註 |
禮券 | 6000 | (1000+600+400)×3組(三個年級) |
七、重要日期:
(一)清除教室原有佈置:各班應提前清除教室內原有佈置
(二)教室佈置完成日期:各班應於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中午前佈置完畢。
八、評審時間: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第五、六節時間至各班教室評分。
九、評分標準:整體美感佔50%,教室擺設及資源回收標誌佔30%,櫥櫃擺設佔20%。
十、注意事項:
各項佈置活動應於課餘時間分工合作進行,不得佔用正課或藉故請假,以免擾亂上課秩序。
十一、獎懲補充規定:
班級經評審老師認定布置成果過於敷衍,將另擇期複查,必要時全班實施愛校服務。
十二、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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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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