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人事主任
{{ $t('FEZ002') }}人事室|
一、對象:114學年度教師兼行政人員。
二、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逾期恕不協助申請。
三、請上開人員如尚未刷畢補助金額,請儘速完成;如已刷畢全數金額,請依附件操作列印、簽名後,送人事室。
四、請務必留意:如有以國民旅遊卡購買出差之高鐵或臺鐵車票且預計或已請領差旅費、參加旅行社國外旅遊之費用者,請務必將該筆紀錄註記不核發,重複請領恐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等刑事責任。
五、目前各處室尚有未請領人員,請各處室主管提醒所屬教師兼行政人員留意辦理期限。
(公務人員、技工友亦可以透過此方式申請於7-8月核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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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6-29
{{ $t('FEZ014') }}2026-07-31|
{{ $t('FEZ004')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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