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月10日藝視字第1120000150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及培育圖、文創作人才,啟發全方位藝術創作,推動親子閱讀風氣,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三、112年度徵選活動之得獎學生,將頒發教育部獎狀,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五、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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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1-11
{{ $t('FEZ014')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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