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教辦理。
二、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學程以及建教合作班)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新住民子女在校生為優先。
三、112學年度學校辦理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請依實施計畫之規定辦理,並得分為2期申請,第1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112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第2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112年10月31日提出申請。
四、承上,有意申請112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校,請於112年4月30日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彙辦(網址: https://reurl.cc/rL3DZr );直轄市、縣(市)政府所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應由所屬地方政府彙整後,再送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相關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吳姿萱助理(電話:07-8100888分機2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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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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