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申請條件
1. 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者。
2. 家境清寒但未達低收入戶,其道德品行優良或熱心公益者。
3. 在學期間未受單次懲罰記過(含)以上之處分。
4. 學期總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二、本校可推薦人數:2名(屆時推薦總人數超過2名以上,則開會審核)。本校推薦人選後,該基金會會再進行複審。
三、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月18日(星期五)
四、請導師協助推薦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並填妥申請表及檢附110-2學期成績單(高一請檢附國中成績證明),依限交至學務處。
五、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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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11
{{ $t('FEZ014') }}2022-11-18|
{{ $t('FEZ004') }}2022-11-14|
{{ $t('FEZ005')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