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僅針對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 $t('FEZ003') }}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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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