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一般教師|
各位師長及計畫承辦人 您好:
有關貴單位獲112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本門經費補助,經費請撥說明如下圖,請參考。
備註1:請各校務必於112年6月20日前完成工程或財物發包作業,並於發包後1週內檢具相關文件函報上級機關,在核轉國教署辦理經費請撥。
備註2:請各校自112年3月份起,每月10日至資本門線上系統(https://cpa_srv.cloud.ncnu.edu.tw/)填報執行進度。
備註3:如計畫內有增刪減部分,應事先函報國教署同意修正後始得辦理,而「增加」工程或採購項目致經費增加,應本權責自行籌措,不得向國教署提出追加經費。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2-01
{{ $t('FEZ004') }}2023-02-09|
{{ $t('FEZ005') }}819|